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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4 21:38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根据《库伦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库伦旗“人才回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回库伦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常态化报名、按需求引进”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引进条件且有意向回库伦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建立库伦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为库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今后,库伦旗事业单位将重点从库伦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中采取直接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引进人才,实现人才储备和人才引进的精准对接。
二、征集条件
(一)户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库伦旗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库伦旗生源;
2.本人有意向到库伦旗工作,配偶为库伦旗户籍或已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3.父母一方在库伦旗工作一年及以上人员(含父母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父母或本人在库伦旗购买自有住房一年及以上、父母或本人在库伦旗内企业工作且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二)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三)学位学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985”“211”院校)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医疗卫生专业门类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项的优秀文化艺术体育人才、省部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征集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将本人信息材料电子版、证件扫描件(或各类证件高清照片)打包成RAR格式或ZIP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到库伦人才储备库专用邮箱klrccbk@163.com中,联系电话:0475-4777564。本人信息材料包括:
1.库伦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
2.库伦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5.非库伦户籍人员配偶为库伦旗户籍或已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6.父母一方在库伦旗工作的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一方在企业工作的需要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父母或本人在库伦旗购买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房产证;
8.其它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供的各类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长期有效,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可随时将本人信息材料发送到库伦人才储备库专用邮箱中。
库伦旗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库伦云党建网、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和库伦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库伦云党建网http://www.klydj.gov.cn
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
库伦党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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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